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自治区本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组织检查组对玉林市水博士水业有限公司等11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具体情况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对玉林市水博士水业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对广西心相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3.对龙脉矿泉水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4.对广西甘家食品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5.对广西方慈食品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6.对浦北县葵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7.对桂林市海瀚食品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8.对钦州市露源泉饮品厂体系检查的情况
9.对天等县龙祥纯净水厂体系检查的情况
10.对昭平县千渡山泉饮料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11.对贵港市五穗振丰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4日
附件1
对玉林市水博士水业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4日至5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玉林市水博士水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90200907,生产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仁东镇旺卢村20队瓦窑(蒋远超宅)〕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0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玉林市水博士水业有限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其他问题等11个方面内容共21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3.96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玉林市水博士水业有限公司和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玉林市水博士水业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2
对广西心相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4日至6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西心相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445014000914,生产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振兴路90号2#生产楼五层)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2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广西心相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和事故处置等11个方面内容共15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7.08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心相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广西心相连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3
对龙脉矿泉水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4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龙脉矿泉水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10800849,生产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南晓镇南晓社区六炎坡那砂1号)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0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龙脉矿泉水有限公司在设备设施、工艺布局、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召回与处置结果等9个方面内容共16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81.25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龙脉矿泉水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龙脉矿泉水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4
对广西甘家食品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4日至5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0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西甘家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445010501011,生产地址:南宁市金凯路北侧、鸿运路东侧现代标准厂房4栋第5层)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2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广西甘家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9个方面内容共10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84.64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甘家食品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广西甘家食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5
对广西方慈食品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4日至6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0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广西方慈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014001018,生产地址:南宁市高新七路2号4号厂房南楼6楼)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2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广西方慈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检验管理制度等8个方面内容共15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3.44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广西方慈食品有限公司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广西方慈食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6
对浦北县葵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12日至13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浦北县葵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90200907,生产地址:浦北县六硍镇工业开发区)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0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浦北县葵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设备设施、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和事故处置、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召回与处置结果等9个方面内容共16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4.75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浦北县葵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和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浦北县葵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7
对桂林市海瀚食品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12日至13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桂林市海瀚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345030300123,生产地址:桂林市叠彩区南洲桥蒙正村)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2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桂林市海瀚食品有限公司在设备设施、人员管理、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8个方面内容共14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0.31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桂林市海瀚食品有限公司和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桂林市海瀚食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8
对钦州市露源泉饮品厂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12日至13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钦州市露源泉饮品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074000116,生产地址:钦州市钦州港鸡丁头村委10队)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0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钦州市露源泉饮品厂在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管理、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和事故处置、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召回与处置结果等11个方面内容共21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1.09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钦州市露源泉饮品厂和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钦州市露源泉饮品厂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9
对天等县龙祥纯净水厂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19日至2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等县龙祥纯净水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142500111,生产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城南弄模工业园区C-2-2地块)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0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天等县龙祥纯净水厂在设备设施、原辅料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过程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召回与处置结果等8个方面内容共15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82.32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天等县龙祥纯净水厂和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天等县龙祥纯净水厂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10
对昭平县千渡山泉饮料有限公司体系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20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昭平县千渡山泉饮料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5112100190,生产地址:昭平县樟木林乡平田村)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过程管理等15个方面内容共40个检查项目进行了检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体系检查工作规范》(桂市监办发〔2019〕39号)的具体检查和评分规定,发现昭平县千渡山泉饮料有限公司在设备设施、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等7个方面内容共16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本次体系检查得分75.76分。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昭平县千渡山泉饮料有限公司和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昭平县千渡山泉饮料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11
对贵港市五穗振丰食品有限公司飞行检查的情况
2019年6月13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办法》(桂食药监法〔2015〕1号)和《食品生产飞行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桂食药办食生〔2016〕13号)等相关规定,针对贵港市五穗振丰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445080200534,生产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留山开发区)2018年3月15日生产的“面包(规格:50g)”抽检出现菌落总数、霉菌不合格的情况,组织检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告如下:
一、未能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备设施等的管理
更衣室员工手部消毒设施无消毒液;内包装间包装机未保持清洁,积有产品残渣;配料间食品添加剂柜存放有2瓶无标签标示的白色粉末,企业称之为保鲜剂和防腐剂,与其他私人物品混放;原辅料间已开启的面包粉、白砂糖等原料未标注原始包装开封时间;内包装间包装机上堆放设备零配件,维修工器具等杂物未保持清洁,存在污染产品风险;成型间旁的工器具清洗间外墙破损,有虫鼠害侵入风险;产品《投料记录表》未记录复配着色剂(柠檬色)的使用情况,无法追溯。
(二)采购进货查验的管理
原辅料间存放有1袋外包装无标签标识的白色粉末,企业称内容物为小苏打。
(三)产品标签标示的管理
“半圆肉松”产品标签配料表标示添加磷酸二氢钙,实际生产未添加;实际生产添加肉松,标签配料表上未标示。
2、未能严格落实产品检验检测制度
实验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所需的平板计数琼脂、煌绿乳糖胆盐(BGLB)肉汤已过期。
3、其他问题
现场发现企业生产西式装饰蛋糕,但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未包含冷加工糕点:西式装饰蛋糕类。
检查组已将检查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贵港市五穗振丰食品有限公司和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属地监管职责划分,我局已要求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贵港市五穗振丰食品有限公司应按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调查和处理工作。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处理结果报送我局,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