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太原市杏花岭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法律人员在创城工作巡查中,发现一同涉嫌出售冒充汾酒案。
在某酒类专营店内检查时,法律人员发现在售的红盖汾、黄盖汾、二十年汾酒等多个品牌的汾酒数十箱,其外包装与一般产品存在纤细不同,经汾酒打假办工作人员鉴定,均不归于注册商标权利人出产,或托付公司出产的商品。鉴于货值金额巨大,法律人员当即发动行刑联接机制,联络区公安食药环大队以及三桥刑警队介入,进行联合法律。
随后法律人员顺藤摸瓜,发现该店负责人名下另一家酒类专营店,又查获大批同类涉嫌冒充汾酒,以及无标签标识的散装酒,总涉案货值金额开始核算达15万元以上。目前,该案子已移送区公安食药环大队,所有涉嫌冒充汾酒均当场扣押。 (记者 张勇)